
中访网数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,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投资者权益。核心修订内容聚焦于强化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、使用审批、变更程序及监督机制。制度明确规定,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私募和股票的区别,实行集中管理,且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管理。在使用方面,公司强调募集资金需严格按照公开披露的用途使用,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。对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,董事会需审议并披露具体方案,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。制度特别细化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严格程序,属于重大变更的情形需经董事会、保荐机构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。同时,公司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,保荐机构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,会计师事务所也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。此次制度修订完善了从存储、使用到变更、监督的全流程管理框架,明确了公司董事会、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各方职责,有助于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,确保资金安全并投向主营业务,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最新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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